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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双软顾问 日期:2011年10月12日 访问次数:
关键字:双软备案,软件产品减税登记,双软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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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减免税项目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而申请双软是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和产品增值税减免的,那么申请双软认证需要如何进行备案的呢?
报送资料:纳税人在执行备案类减免税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申请书》一份(下载附件一)。以及以下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7、企业提供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目录中所属研究开发活动页面的复印件并标注。 8、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属于以下八项费用的情况说明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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