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高新双软认证申请审批咨询服务中心:在经过20多个政府部门的联合办理之后,市政府日前对市政协今年提交的《关于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案》作出答复。
该建议案是市政协在今年全会1号提案《关于落实“一保四抓”,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建议》的基础上提升而成的,主要是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我市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提出20项具体建议。市政府在答复中对其中不少建议都作出积极反馈,透露出我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信息导向。
推出扶持私募发展措施
深圳是全国私募
基金
发展重镇,截至去年底,私募股权
基金
已达300多家,私募证券基金达3800多家,已成为我国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最多、管理规模最大、最活跃的城市。在建议案中,市政协建议积极发展私募股权市场,认为这有利于推动解决深圳许多成长型的企业迫切需要资本、需要既掌握资金又有管理技术的投资人、需要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
答复对这一建议给予积极回应,并透露,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关于促进私募基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争取尽快推出扶持私募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成立私募基金行业协会,加强我市私募行业的不断发展,为引导和扶持本地众多成长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
答复还透露,市政府将分阶段投资30亿元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首期投入10亿元,重点解决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融资难问题。经市科信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种子期的创业企业实现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自缴纳营业税、企业得所税之日起,按该创业投资企业占被投企业的股权比例,前2年予以100%资助,后3年予以50%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其对创业企业投资额。
拟试点房地产信托基金
目前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单一,过度依赖银行贷款。建议案为此建议探索建立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房地产行业,完善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
市政府在答复中也认为,深圳拥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和优质的房地产资产,既具有开展房地产信托基金试点的良好市场基础,也存在开展房地产信托基金试点的客观需要。尽管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有所回暖,但前景仍不明朗。此时未雨绸缪,允许我市开展房地产信托基金业务,既能为开发商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又能为银行分散房贷风险提供有效途径,对于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答复透露,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已成立专门研究小组,正在对该项工作进行积极的研究。
出台政策鼓励技术出口
市政协在建议案中建议政府出台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出口,促进我市外向型知识经济的发展。据了解,目前,我市技术出口涉及企业有限,以中小企业为主,出口总量少、金额小。2008年,我市全年累计登记技术出口合同62项,合同总金额3407.62万
美元
,其中,专利、专有技术的许可或转让共计16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共计46项(实际多属服务外包),技术出口涉及企业21家,多为中小企业。今年上半年,这些数字还没有实现突破性进展。
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给予减免。市政府在答复中称,该政策基本满足鼓励我市中小企业技术出口问题。鉴于此,我市将考虑下一步由相关部门会同研究,对中小企业技术出口问题作进一步分析,以便适时出台相应政策,鼓励本市具有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向境外出口技术。
扩大民间投资准入范围
市政协建议案指出,市政府要高度关注和防止在当前促进内需和保增长投资中,对中小企业形成的“挤出效应”。从政府出台“产业发展28条”和扩内需、保增长投资的政策执行上看,市政府更多关注投资总额3亿元以上的大型项目和骨干大企业,资源和政策向大企业倾斜。由于市场和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限的,相对中小企业而言,就形成了“挤出效应”。
市政府认为该项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同时也指出,扩投资、促增长不仅要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更重要的是要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答复表示,我市一直高度鼓励民间投资,市发改部门正就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投资进行深入调研,将按照国家有关精神,进一步清除不利于民间投资进入的政策障碍,扩大民间投资的准入范围和市场空间,在融资、担保、信息发布、财税支持等方面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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